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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时间:2014-09-30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皖继委办〔201418
 

各市、广德县、宿松县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高等医学

院校及附院,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我省将于十二五末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进一步完善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继教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推进信息化管理,可以全面实现从继教项目申报、评审、公布、举办及执行情况反馈,到继教学分授予、登记、管理和年度验证等继续医学教育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自动生成各项统计报表,不仅为各级继教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真实的依据,也为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教活动提供便利。

我省于2005年启动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2008年开始推进普及使用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开发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皖卫秘〔2008108)。目前,全省除淮南市、黄山市和少数省直单位以外,已基本实现ICME全覆盖,纳入ICME的继教对象已达197992人。部分市已经使用ICME举办市级继教项目,并开展市级继教项目电子化授予学分、年度验证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鉴于十二五限期已近,基础条件也已具备,经研究并报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决定自201410月开始陆续启动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电子化授予学分、省级继教项目网上申报与执行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现就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试行电子化授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1410月至十二五末为继教项目电子化授分试行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410月至20152月,主要试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化授分,并在此基础上发现问题,积累经验;第二阶段自20153月至12月,在总结完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试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化授分,各市则根据自身情况实行市级继教项目电子化授分。十二五末,在对该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与完善的基础上普及推广。

二、电子化授分对象

2014101日以后申请举办的国家级继教项目均试行电子化授予学分。省级继教项目另行通知。

已安装使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的各市及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省直及其他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全部实行电子化授分,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尚未安装使用ICME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试行期内可以继续核发纸质证书,试行期结束后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省外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核发纸质学分证书。

三、电子化授分方式

(一)单位已安装使用ICME系统且个人已持有继教IC卡的学员,刷卡考勤记录学分。
    
(二)单位已安装使用ICME系统,个人尚未办卡人员可由本单位管理员收集个人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继教IC卡编号,参加学习时由办班单位管理员通过手工录入学员继教IC卡编号记录学分。
    
四、工作要求及国家级继教项目办理流程

(一)继教项目电子化授分是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市及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市及单位应在试行期内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完善其软、硬件设施,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国家级继教项目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2周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及日程安排报送省继教办,并同时登陆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ahscme.cn),点击学分管理栏目,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进入ICME系统申报拟举办项目。各市卫生局应对除省直单位以外的当地主办单位拟办项目进行网上初审。

(三)省继教办将在每周三、五(逢节假日顺延)通过ICME系统集中反馈项目审核结果。主办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规范举办继教项目,并在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登陆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管理栏目下的国家级项目,进入国家级继教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信息,同时将所有学员原始签到薄一式两份报送省继教办核查。

(四)省继教办在核查相关项目执行情况信息后报请省继教委审核同意,并在2周内为合格学员授予相应的电子化继教学分。纸质学分证书办理程序不变。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授予方式从纸质化向电子化的平稳过渡,先期试行的国家级继教项目仍然需要同时报送所有学员手工签到簿(纸质化与电子化授分人员应分列),以便于相关监管部门核查及存档。

(二)国家级继教项目举办单位应在办班通知上特别提示学员,在参加学习时务必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以保证顺利获取项目学分。

(三)电子化授分试行期间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卫计委科教处和省继教办联系。

    省卫计委科教处联系人:周先文;联系电话:0551-62998071

    省继教办联系人:陈宁、时小莹;联系电话:0551-62829118

(四)本次国家级继教项目电子化授分工作由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需要相关协助或发现任何技术问题请直接与该中心联系。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13866785223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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