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下发2014年安徽省省级继续
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皖继委〔2014〕3号)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宿松县、广德县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有
关省直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
根据我省“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增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针对
性、适宜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经过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省继教委审核同意。现补充下发2014年安徽
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举办省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
号、名称、内容、所授学分等,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补充项目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