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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时间:2013-09-11

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皖继委办〔201316

 

各市、广德县、宿松县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术团体:

  为做好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中医药学。

  中医药学项目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按属地管理。

  1.各市、广德县、宿松县医疗卫生单位(含学、协会)向所在地继教办申报,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2.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省口腔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管理协会,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省继教办申报。

  三、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有关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基本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只能举办一期(政府资金补助项目和推广项目除外),拟招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2.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以实际授课和现场演示时间计算举办期限,每天培训时间以8学时计算。如每天按10学时安排,满3天,可拟授予5学分。该项目经评审通过、公布下发后,项目执行时将接受省继教办的全程监督。

  3.申报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填写《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2013年批准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并已执行;二是项目执行时没有更改内容、学分等;三是项目执行后的材料已报省继教办备案(备案材料必须于2014110日前报省继教办)。

  4.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继教项目,一旦国家级继教项目批准公布,省级继教项目即不再公布。

  5. 中央财政支持的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的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卫科秘〔2012366号)执行。

  6.省继教办将组织形式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报送评审会。

  四、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13114日至1115日。备案项目上报截止日期20141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各市、广德县、宿松县继教办、有关学术团体、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须对本地、本单位申报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5号省医学会二楼;联系电话:0551-62829118;汇总表同时以Excel格式发送到电子信箱ahjsbsina.com)。

  六、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为120元(备案项目每项为60元)。请各市和广德县、宿松县继教办、有关学术团体、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市、本单位申报项目评审费,按以下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统一汇至安徽省医学会。汇款时请务必注明申报2014年省级继教项目评审费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户 名:安徽省医学会

  帐 号:1302010309008804232

七、申报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需的表格可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www.ahwst.gov.cn科技教育,或安徽省医学会网(www.ahyxh.org.cn)“公告通知中下载。

 

附件:

1.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2.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doc

3.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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