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的通知
(皖继委办〔2013〕3号)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宿松县、广德县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不断把卫生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共同制作《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课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的实施与监督、案例讨论等方面。主讲人有安徽省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医疗事故鉴定办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常务理事,主任医师王尚柏;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伦理学教研室教授,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副院长,医学伦理学方向博士生导师丛亚丽。
二、培训对象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形式、时间
1.网络教学,培训对象持“专项学习卡”登录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址:www.haoyisheng.com),点击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项目编号2013-15-02-232(国)),完成课件学习并通过考核合格统一发放I类学分5分。“专项学习卡”请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安徽办事处联系。
电话:0551-62649336
联系人:陈先瑞
邮箱chenxianrui@163.com
2.培训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日截止,学习时间到2013年12月31日截止。
四、组织管理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指定培训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将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一览表(见附件)报送省继教办。
附件:2013年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报名表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