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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时间:2013-09-11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的通知

(皖继委办〔20133)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宿松县、广德县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不断把卫生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共同制作《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课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的实施与监督、案例讨论等方面。主讲人有安徽省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医疗事故鉴定办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常务理事,主任医师王尚柏;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伦理学教研室教授,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副院长,医学伦理学方向博士生导师丛亚丽。

  二、培训对象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形式、时间

  

1.网络教学,培训对象持专项学习卡登录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址:www.haoyisheng.com,点击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项目编号2013-15-02-232(国)),完成课件学习并通过考核合格统一发放I类学分5分。专项学习卡请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安徽办事处联系。

  电话:0551-62649336

  联系人:陈先瑞

  邮箱chenxianrui@163.com

  2.培训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101日截止,学习时间到20131231日截止。

  四、组织管理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指定培训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将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一览表(见附件)报送省继教办。

 

附件:2013年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报名表

 

20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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